2010年储备棉抛售对竞买资格和竞买数量均有要求
2010-08-178月9日,国家公布了《关于国家储备棉出库销售的公告》。与2009年储备棉抛售政策相比,2010年出现了如下变化:
(1)对参与企业的规模和资金实力要求更高。此次参与竞买方限定为列入国家统计局纺纱量统计范围内的纺织用棉企业,这就要求纺织企业必须是国有企业或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同时今年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出库费均较去年有所提高。
(2)竞买数量控制更加严格。除了规定总购买量为企业一个月最大用棉量外,还规定20万锭以上的纺织企业每周竞买数量不得超过其10天的用棉量。
(3)加大了对企业倒卖现象的处罚力度。如果发现储备棉倒卖现象,将按照1000元/吨的标准扣除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取消其储备棉竞买交易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储备棉竞买,这在国储棉轮出措施中尚属第一次。